叶常青,柳伟伟,胡良平,朱茂祥.对氡致肺癌病因判断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12,32(3):318-322
对氡致肺癌病因判断若干问题的探讨
投稿时间:2011-07-05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12.0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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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叶常青 100850 北京,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柳伟伟 100850 北京,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科技部 
胡良平 100850 北京,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科技部 
朱茂祥 100850 北京,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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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氡致肺癌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健康问题之一。为此,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先后发布2份出版物[1-2]。美国电离辐射生物效应委员会(BEIR)的报告BEIR Ⅳ和BEIR Ⅵ分别论述了氡及其α辐射体暴露所致危险及氡暴露的健康效应[3-4]。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在其2008年报告附录E"居室和工作场所氡源所致效应的评估"中指出, 对职业照射而言,氡是职业照射的主要来源,已明确氡的衰变产物是肺的致癌源。对居室氡危险的多项研究也已证明,由于居室氡的照射,可使肺癌危险有很小地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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