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兰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概述[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06,26(2):101-105..[J].Chin J Radiol Med Prot,2006,26(2):101-105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概述
投稿时间: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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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兰才 100088,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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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放射诊疗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放射诊疗是放射性元素和放射线被发现后最早获得实际应用的领域,也是目前人类所受到的最大的人工电离辐射来源。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拥有的放射诊断和治疗设备逐年增加,接受放射诊治的人数快速增长,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放射事件和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卫生部2006年1月24日发布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1]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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