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下达的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的通知[1],监测机构应积极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组织的质量控制比对。2009—2020年,组织机构组织了全国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比对工作,随着分级比对的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2],2021—2022年组织机构组织了国家级能力比对工作,要求省级疾控中心、有放射卫生检测能力的省级职业病防治院和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其他机构自愿参加。2009—2022年,组织机构已连续组织开展13次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比对(2013年与2014年比对合办)。
本研究通过汇总2009—2022年度各省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在全国(2009—2020年)/国家级(2021—2022年)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比对中取得的结果,依据《2022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3]的分区方式,本文分东、中、西部地区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探究能力比对对各地区省级卫生机构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提升作用。
资料与方法1. 分区方式:按照《2022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3]的分区方式,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西藏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治区省级卫生机构暂未参加过2009—2022年度全国/国家级个人剂量检测能力比对,本研究汇总的西部地区比对结果涵盖除西藏外的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比对结果。
2. 研究对象:参加2009—2022年度全国(2009—2020年)/国家级(2021—2022年)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能力比对的省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共38家,来自30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其中省级疾控中心24家,分别包括东、中、西部地区的9、4和11家;省级职业病防治院14家,分别包括东、中、西部地区的5、5和4家。
3. 比对方案:全国(2009—2020年)/国家级(2021—2022年)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能力比对方案由比对项目组起草,经专家论证会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方案终稿。比对方案涵盖考核内容、结果判定等内容。随着GBZ 207《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标准[4-5]的更新和比对方案的完善,考核内容和判定标准有一定变化。如,2009—2010年,参加机构准备5组剂量计,其中3组为盲样剂量计,2011年起,参加机构需准备7组剂量计,其中5组为盲样剂量计。2009—2016年,合格判定的允许水平L的取值为0.40,2017年起,合格判定的允许水平L的取值为0.30。2009—2011年比对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012年—2022年比对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优秀;2017年比对方案首次提出“参加考核的机构收到已照射的盲样剂量计后,未按考核进度要求提交结果报告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视为不合格”,2020年提出“参加考核的机构收到已照射的盲样剂量计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出的,视为不合格,提供的证明文件仅作为原因说明”。
4. 分析指标:计算不同地区历年参加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数量、不同地区省级卫生机构参加比对次数、获得合格及优秀结果次数、不同地区历年比对结果合格率和优秀率几个方面的指标,分析比较不同地区历年参加个人剂量检测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数量的变化趋势、合格及优秀情况等内容,说明能力比对对各地区省级卫生机构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提升作用。
结果1. 全国不同地区省级卫生机构参加比对基本情况:2009—2022年,共有38家省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参加了个人剂量检测能力比对414次,东部地区14家省级卫生机构共参加能力比对160次,中部地区9家省级卫生机构共参加能力比对89次,西部地区15家省级卫生机构共参加能力比对165次,参加历年比对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省级卫生机构的数量及全国省级卫生机构总体情况见图 1。2009—2022年的13次比对中,共有34家省级卫生机构参加比对的次数>5次,共有28家机构参加比对的次数≥10次,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有11、6和11家,分别占各地区省级卫生机构总数的78.6%、66.7%和73.3%。有22家机构参加了2009-2022年的历次比对,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有8、6和8家,分别占各地区省级卫生机构总数的57.1%、66.7%和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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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2009—2022年参加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数量 Figure 1 Number of province-level health institutions participating in the intercomparisons during 2009-2022 |
2. 不同地区参加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合格、优秀情况:2009—2022年,38家省级卫生机构参加个人剂量检测比对结果为合格的次数共403次,比对结果为优秀的共145次,不合格的为9次,2次中止。在403次合格的比对结果中,东、中和西部地区分别为158、85和160次,合格率分别为98.8%、95.5%和97.0%。在145次优秀的比对结果中,东、中和西部地区分别为55、45和45次,优秀率分别为34.4%、50.6%和27.3%。
不同地区省级卫生机构和全国参比机构历年比对结果合格率和优秀率列于表 1。由表 1可知,全国参比机构所获得的比对结果的合格率最低值为86.6%(2009年),最高值为95.3%(2021年);东部地区合格率最低值为90.9%(2010年),11次合格率达到100.0%;中部地区合格率最低值为83.3%(2010、2011年),9次合格率达到100.0%;西部地区合格率最低值为88.9%(2011年),8次合格率达到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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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2009—2022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省级卫生机构和全国参比机构比对结果的合格率和优秀率(%) Table 1 Pass rate and excellent rate of the province-level health institutions in east, central and west China and participating institutions nationwide during 2009—2022(%) |
从比对结果的优秀率看,全国(2009—2020年)/国家级(2021—2022年)全部参比机构所获得的比对结果的优秀率最低值为6.9%(2015年),最高值38.1%(2022年);东部地区优秀率最低值为14.3%(2020年),最高值76.9%(2019年);中部地区优秀率最低值为42.9%(2014、2016年),最高值85.7%(2018、2019年);西部地区优秀率最低值为0%(2015年),最高值60.0%(2021年)。
讨论随着全国(2009-2020年)/国家级(2021—2022年)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持续开展,参加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的数量由26家增长到37家,增长了42.3%。这一数据反映出省级卫生机构对放射卫生领域越来越关注,从事个人剂量监测及研究的省级卫生机构逐渐增加。其中,东部和西部地区参加能力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的数量增长较多,东部地区由9家增长到14家,西部地区由10家增长到15家,涨幅分别为55.6%和50.0%。这是由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对个人剂量监测的需求增大,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部分省级卫生机构起步较晚,建立个人剂量监测体系较晚。
在13次能力比对中,东部、中部、西部各地区的省级卫生机构所取得差异较小,而中部地区的省级卫生机构9次比对的优秀率高于另外两个地区。这说明3个地区的省级卫生机构具备相对比较均衡、稳定的检测能力,中部地区优秀率更高,可能是由于历年来中部地区参加比对的机构相对固定,9家省级卫生机构中有6家参加了全部13次比对,比对工作已趋于常态化。这反映了定期举办能力考核、定期参加能力比对的必要性。
各省级卫生机构对比对认可度高,历年结果的合格率与优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参加比对次数≥10次的省级卫生机构占总数的73.7%,参加全部13次比对的省级卫生机构占总数的57.9%,这说明很多省级卫生机构持续关注比对,对比对工作的认可度高。2009—2011年比对开展初期,合格率较不稳定,自2012年起,3个地区比对结果的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多次达到100%。在13次能力比对中,东、中、西部地区省级卫生机构的合格率分别连续有8次、7次、5次达到100%。2014年起,比对方案不再告知射线能量与角度,2017年起,合格判定的允许水平L的取值由0.40降低为0.30,但东部、中部地区的合格率达到100%,西部地区保持在90%以上。这说明考核标准虽不断提高,省级卫生机构保持着较为稳定且较强的检测能力,也说明能力比对在提升省级卫生机构能力水平和质量控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比对开展初期相比,越来越多的省级卫生机构使用进口剂量读数仪和能量鉴别式剂量计。据统计,参加2010年能力比对的28家省级卫生机构中,分别有24家和3家机构使用国产和进口热释光剂量仪,1家不详;参加2021年能力比对的36家省级卫生机构中,分别有22家和14家机构使用国产和进口热释光剂量仪,东、中、西部地区使用进口热释光剂量仪的省级卫生机构分别占本地区省级卫生机构总数的42.9%、28.6%和40.0%。在2021年比对中,30家省级卫生机构使用能量鉴别式剂量计,两家将能量鉴别式剂量计和非能量鉴别式剂量计配合使用,其余4家使用非能量鉴别式剂量计。
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在规范监测流程、提升检测能力、规范检测报告方面发挥了一定的成效,但有些机构在不确定度评定、有效数字表述、符号书写等方面仍存在问题[8-11],且各地区省级卫生机构比对结果的合格率和优秀率在个别年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各省级卫生机构仍需认真研究标准规范[5, 12],研读比对方案,对往年的扣分项进行整改,积极参加专业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和检测能力。
随着省级卫生机构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不断提升,组织机构需思考能力比对从技术内容上是否趋于完善,照射方案与实际工作场所能否更趋于接近,如在比对中引入复合场混合照射、多种角度照射等情景是否可行;组织机构还需思考是否需要创新比对方式,有目的、有计划性的增加适行的关于特定性能的比对项目,如对较低剂量测读的考察;是否有必要加大对普遍存在问题的不确定度评定、符号书写等方面的扣分力度;是否有必要分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更有效地提升省级卫生机构的检测能力,促进东部、中部、西部省级卫生机构全面、均衡发展。
利益冲突 本研究由署名作者按以下贡献声明独立开展,不涉及任何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 高品负责论文设计、论文写作和修改;丁艳秋、王恺怡负责数据收集、整理;胡爱英、郭文负责论文审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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