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自2009年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应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有序推进基础平台和业务系统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利用与共享服务。值此我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10周年之际,本期集中刊发7篇论文,总结、分析国家和地方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数据利用等方面工作的进展与经验,探讨数据采集与利用的原则、方法及重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我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仍面临诸多的挑战和机遇,总结、分析近年来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将有利于制定“十四五”期间工作规划,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对放射卫生业务的支撑能力,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一、我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紧紧围绕放射卫生管理与科研需求,陆续研发、应用了多套放射卫生信息系统。
2009年11月,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技术合作项目框架内,得到原卫生部监督局的大力支持,经过数年努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系统——外照射个人监测管理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国推广使用[1-3],还研制了手机用户的APP,可以查看自己的个人剂量监测信息[4],拉开了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序幕。2013年12月,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子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信息的全国联网[5],开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件管理系统”在河北等地上线运行。2014年,重新梳理开发了以省级放射卫生技术机构上报监测数据为主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络直报系统[6]。为实现底层数据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提高信息数据的利用效率,于2015年10月成功重构并搭建“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逐步整合、统一原有各类放射卫生监测业务系统。2016年7月,“国家个人剂量登记子系统”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子系统”并入“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并新建食品放射性核素监测信息系统。2018年8月研发“国家个人剂量登记系统”英文版,经IAEA协调,在非洲23个国家部署试用,首次实现了我国放射卫生工作成果走出国门,贡献中国智慧。
截至目前,“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运行平稳,涵盖医用辐射防护、个人剂量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食品放射性核素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与职业健康监测等5个放射卫生业务全国数据库。截至2019年8月底,平台共采集了近800万条监测信息与调查数据(表 1),1 400余名终端用户体验良好、互动频繁。“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的开发应用促进和规范了放射卫生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提供了数据分析、利用工具,为国家政策法规的制(修)定提供了科学数据,保证了放射卫生一系列全国性监测数据的继承,为放射卫生大数据分析和利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对进一步提高我国放射卫生工作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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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业务数据量 Table 1 The database of national radiological health information platform |
与此同时,各省级区域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上海市于2014年建立启用了“上海市放射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和贵州省于2019年分别建设了“江苏省放射卫生信息平台”和“贵州省职业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管理平台”,并投入试运行。甘肃省正在开发建设“甘肃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湖南省正在积极开发“放射卫生管理信息平台”,预计2019年底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分别于2017、2018年在南京、无锡等地召开了5次放射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研讨、推进与指导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工作。2019年职业健康司多次部署研究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问题与挑战经过10年的建设,我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挑战。首先,迄今为止,对个例检测数据量大、非结构化数据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刚开始与宁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研制基于区域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ACS)的监测系统,目前的平台还没有涵盖。第二,个人剂量登记系统仍未能有效解决人员唯一标识的问题,理想的是利用身份证号,但一则不宜搜集,二则数十万人的身份证号的管理和安全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目前是用人单位与个人识别信息,唯一性欠缺,限制了数据利用深度。第三,医用辐射防护、职业健康和食品放射性监测数据依托人工手动录入方式,既增加了工作负担,降低了效率,又不利于数据质量控制。正在研究放射卫生检测工具包模块。第四,非结构化数据的识别分析能力亟待加强。此外,信息安全的压力也日益突出和急迫。
随着卫生健康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无线通讯等技术的发展,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已经从单纯的软硬件采购配置、建立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等向云端高度集成、大数据应用与日常科研、管理实践日益紧密结合的方向发展。这些发展趋势既是对我国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挑战,又为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三、展望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关于信息化建设思路,结合当前放射卫生工作实际,我们将积极持续推进放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从全方位的放射卫生工作信息来看,可以从不同的维度进行区分,比如按照用户性质,可以区分为行政管理部门、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技术机构和从业人员等;按照工作性质,区分为许可备案和监督、放射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个人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核辐射事件卫生应急以及机构技术能力建设等。
现在各地的放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如火如荼,我们建议在建设中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全国共享的监测和诊断数据是重中之重。如个人剂量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和鉴定等数据,宜建立国家中央数据库,掌握个例数据。这是2003年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公共卫生危机的监测信息方面的经验总结。同时,要确保省级/区域指定机构能够对其辖区监测数据进行查看和分析。
第二,建设信息系统要从数据产生的源头着手,尽量避免手工和重复录入数据。正在研究开发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防护检测工具包,利用手持数字设备,在现场记录检测信息和数据,并辅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信息,以方便现场检测工作,并为检测数据质量控制提供平台,还要研究与实验室检测仪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衔接,这会涉及实验室检测设备信息接口,亟需制定相关的数据交换标准和规范。在现有“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服务功能模块,围绕基层单位实操业务需求,开发/授权检测工具包软件上传数据,客户端产生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尽可能减少基层业务人员手工重复的录入工作,线上打造闭环,使平台作为服务的入口和出口,自然沉淀积累各类业务数据。
第三,要处理好国家中央数据库与省级/区域数据库的关系。一些记录数很少、数据量不大且共享需求大的数据,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目前1年几十例,又比如放射卫生技术机构信息,全国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数量为625家,其中民营机构249家,1个省仅约20家机构,宜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信息管理平台,各省市行政部门据此进行机构的资质许可和日常技术监督管理。反之,一些涉及人群或数据量巨大的数据,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全国有54万之多,且个人体检数据量大,还包括心电图、胸片等图像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系统是一个成熟的基于机构局域网的信息系统。又如6.8万家的放射诊疗机构数据,再如数万家的工矿企业放射工作单位信息,宜建设省级/区域信息平台,研制必需的数据交换上报插件。国家层面宜尽快研究制定放射卫生监测数据交换接口标准,推进国家平台与省、地市区域系统的协同与数据交换,确保可以对全国的关键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四,要积极推进部门内部各个信息系统的共享和数据交换,做好顶层设计,并逐步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实际上,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与职能定位均开发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如环保部门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7],原安监部门开发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加强部门间制度化信息共享与交换,十分必要。
第五,建设信息系统要切实平衡利益相关方(行政管理部门、技术支撑机构和用户)的利益与代价。系统制作得太简单,应用时会发现科学性不够,数据的作用发挥不出来;太复杂,搜集难度大,数据质量也会有问题。提倡有标准就有产品、够用和科学前瞻,以及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原则,进行放射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第五,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等还涉及个人隐私保护,有些监测信息较为敏感,应建立满足国家信息安全标准要求[8]的软硬件结合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安全建设投入巨大,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息系统建设以适度集中为宜。
利益冲突 无作者贡献声明 邓君负责数据分析与论文撰写;孙全富指导论文撰写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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