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15, Vol. 35 Issue (3): 224-225   PDF    
西安市区牙科摄影机放射防护现状调查与分析
孙雷焕, 吴文婧, 张斌, 陈保忠    
710054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及美观的需求增强,个体牙科医疗机构不断增多,医用X射线牙片机和放射工作人员也越来越多。全球每年4.8亿人次接受牙科放射学(又称口腔颌面放射学) 检查,占到全部医用诊断放射学检查的13.0%[1]。而对于具有全球四分之一人口的我国而言,每百万人口仅拥有牙科X射线设备2台[l],牙科放射学检查仅占全部医用诊断放射学检查的0.93%[2]。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牙科摄影的应用和发展尚有很大空间,与此同时加强牙科摄影的放射防护非常重要,同时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解西安市口腔诊所牙科摄影机放射防护现状,本中心于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对西安市区40家口腔诊所的牙科拍片机工作场所的防护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场所的辐射水平进行检测,现报道相关的调查及检测结果

一、材料与方法

1. 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随机抽取西安市13个区(县)中的5个区。在抽中的区中各随机抽取一个街道办,将被抽中街道办所有的口腔诊所均纳入研究,最终纳入40家。

2. 调查内容及方法: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3]进行牙科摄影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4]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5]、《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6]对口腔诊所的防护状况进行现场调查与评价。

3. 测量仪器:FD-3013B环境γ辐射监测仪(上海申核公司),定期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4. 测量点的确定:根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6]中射线设备机房的防护检测应在巡测的基础上,对关注点的局部屏蔽和缝隙进行重点检测,位点选取应具有代表性。本研究主要选取牙科摄影机房工作人员操作台(位)、机房门、患者候诊区等多个测量点进行测量。

5. 判定标准:[JP3]参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6],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0.3 m处测量,以实测X射线剂量率[JP4]2.5 μSv[DK]·h-1为界线,<2.5 μSv[DK]·h- 1的测量点,判定为合格;>2.5[JP] μSv[DK]·h-1测量点判定为不合格;另外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6]中要求每台X射线机应设有单独机房,所调查单位中每台牙科摄影机建有单独机房判定为合格;无单独机房判定为不合格。结合以上标准,对于所有测量位点测量值均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6]中要求的X射线剂量率<2.5 μSv[DK]·h-1 ,且无机房共用的现象,则判定该机房合格。

6.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分析。用χ2检验进行比较。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 牙科摄影机房基本情况:共调查口腔诊所40家,其中6家诊所存在共用机房现象,共用机房率达到15.0%;另有3家口腔诊所的放射工作人员需在机房内操作;机房面积为(6.71±1.43)m2,参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6],所调查的40家诊所的机房面积均符合要求。在被调查的40家诊所中机房设有通风口的占15.4%,机房门处按规定贴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的占46.2%,见表 1。从牙科摄影机产地方面来看,所调查诊所中国产牙科摄影机占到了70.0%,国产牙科摄影机与进口牙科摄影机机防护合格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84,P>0.05),见表 2

表 1 西安市5个地区牙科摄影机房基本情况

表 2 不同产地的牙科摄影机防护情况比较

表 3 不同地区牙科摄影机工作场所测量点周围的环境辐射剂量水平分布

2. 牙科拍片机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现状:调查的40家口腔诊所分布于西安市的5个区。根据机房防护合格判定标准,牙科拍片机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合格率为75.0%,各区牙科拍片机工作场所合格情况见表 3。各区牙科摄影机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1.56,P<0.05)。在785个测量点中,96.4%的测量点符合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原则。

三、讨论

从所调查的牙片机房的基本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机房共用的现象,但共用机房率低于廖秀峰等[7]2011年有关乌鲁木齐地区牙科拍片机防护情况调查结果。目前西安市区牙科诊所主要存在牙科全景机与口内牙片机共用机房的现象,考虑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方面经营者尽可能节约经营成本,减少机房成本的投入,另一方面是尽量充分的使用有限的面积。建议有关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监管,对于存在机房共用现象的医疗单位,应督促其整改。参照《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5]中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且门外要有电离辐射标志。被调查的40家口腔诊所中按规定设有通风口的单位较少,其中有部分单位直接购买的成品机房并无通风设施。机房内按规定设有通风设施有利于机房内空气流动,对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的健康起到促进作用,建议各口腔诊所尽量找具有资格的专业防护公司改善机房通风情况。另外,防辐射警示标识有对公众产生警示的作用,本次调查中机房门处按规定贴有防辐射警示标识的诊所所占比例不及一半,建议卫生监督部门应按照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加强机房辅助设施的监管力度,保障就医患者及公众的健康。

本次调查中存在牙科摄影机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超标的现象,主要因为所调查的单位部分测量点的防护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机房门铅当量不够、铅玻璃含铅量低、机房墙体不够厚、机房门的制作工艺存在一定问题等。对于测量剂量率大于2.5 μSv[DK]·h-1的位点,建议诊所负责人对测量超标点加强防护如改换铅玻璃、刷厚硫酸钡墙、重新改造机房等。相对于其他医用诊断X射线机来说,牙片机的辐射剂量相对较小,辐射危害很容易被用人单位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忽视。建议有关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牙科诊所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自身的防辐射意识,并同时加强对牙科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牙科诊疗机构按照辐射防护要求建立单独机房或增加单独机房辐射剂量水平较高处的防护,加强机房辅助设施的监管,确保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受检者具有安全的工作及体检环境。

参考文献
[1] United Nations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the Effects of Atomic Radiation. Sources and effects of ionizing radiation. UNSCEAR Report 2008[R].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2010.
[2] 潘自强. 中国辐射水平[M]. 北京:原子能出版社, 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38-2002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30-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7] 廖秀峰,何华,宋芳,等. 乌鲁木齐地区牙科拍片机放射防护现状调查与分析[J]. 医学动物防制,2011,21(11):1019-1020.